2009年2月6日起执行新规定:
为了Q吧版面的整洁,希望大家统一发贴格式。
格式如:【新手学堂】或【综合经验】+帖子标题。在哪个版面发帖子就缀什么题头,或根据自己帖子需要缀四字题头。
如果版主提示你帖子不合格,版主会先锁帖,然后你需要修改标题,标题格式为:【XXXX】+帖子标题。如果24小时内你没有修改帖子,版主会删除帖子!!!!如果版主没有及时给你打开锁帖,单Q一下版主。记得哦,带上帖子的地址
望各位版友严格执行新规定!!!!!!!
獨影 (17712747) 于 2009-02-06 21:06:18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
獨影 (17712747) 于 2009-02-06 21:11:34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
獨影 (17712747) 于 2009-02-08 17:39:11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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